污水处理厂监管

中科检测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监管服务案例,可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日常监管,为污水处理厂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实际依据,进行核查工作,包括污水处理流程核查(水量、水质监管、生化指标监管),污泥管理现场核查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污水处理厂 监管背景

中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前,污水处理的需求主要以工业和国防尖端使用为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才进入快速发展期,处理需求的增速也远高于全球水平。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部,并组建成立七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有利于水陆统筹、以水定岸。针对排污口监管存在的“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出台《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要求,为科学推进排污口长效监管描绘了路线图、确定了任务时间表。

污水处理厂 监管优势

采用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监管外包形式,可有效杜绝以下几种常规监管方式带来的弊端。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可以保证监管的客观性,为环保部门节约人力,以从事更紧急的事务。

监管方式存在的弊端
污水处理厂内部常规监测,定期上报内部检查并上报的数据真实性不能保证
设置自动监测设备,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测1.自动监测设备准确性不高,不能避免超排、偷排的问题;
2.部分地区质监部门无法对自动检测设备进行强制性检定;
环保部门定期监测性取样1.抽取的样本太小,难以客观反映污水真实的处理效果;
2.抽样时间固定有规律,污水处理厂可提前调整检查期的生产情况;
环保部门不定期现场检查取样实际操作不可行,环保部门存在监测人员不足、专业素质不高,检测设备和仪器较少、监测技术水平低等问题。


污水处理厂监管 服务优势

中科检测具有丰富的第三方监管服务案例,可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日常监管,为污水处理厂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实际依据。
1)提供进水口、出水口,提供水位、流量、COD等监测数据;
2)每月核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月报;
3)出具巡查半年度及年度监管情况总结报告;
4)根据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进行现场核查监管:污水处理流程核查(水量、水质监管、生化指标监管),污泥管理现场核查、生产运行现场管理核查、台账管理现场核查;
5)不定期水质抽检等。

污水处理厂监管 检测流程

业务委托→签订合同→现场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