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是供人饮用的液体,它是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制品,饮料也可分为饮料浓浆或固体形态,它的作用是解渴、补充能量等功能。
在饮料质量鉴定案件中,中科检测可开展饮料质量鉴定服务。
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类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如原榨果汁 、复原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果蔬汁类饮料。
植物蛋白饮料:豆浆、豆奶、核桃露、椰子汁、杏仁露等等。
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其他型等。
特殊用途饮料: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 、电解质饮料、其他特殊用途饮料。
GB/T 30885-2014 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
GB 15266-2009 运动饮料
GB/T 31326-2014 植物饮料
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GB/T 21732-2008 含乳饮料
GB/T 10789-2015 饮料通则
GB/T 30767-2014 咖啡类饮料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质量产品争议情况:
需方与供方签订加工合同,约定需方委托供方加工灌装"饮料",且期间所需的全部生产物料由需方提供。供方交付后,需方的销售商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饮料"存在霉菌超标的质量问题。
对此,需方认为产品存在霉菌超标的质量问题系供方加工环节所致;供方则认为其出货前所做的检测结果并无问题,即使有霉菌也可能是该"饮料"在运输、存储、销售的过程中产生。为了查明涉案"饮料"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需方向委托方提出对涉案"饮料"进行鉴定的申请。
受某法院委托,本司受理对涉案"饮料"是否存在霉菌超标的问题进行鉴定。
质量分析结果:
质量分析专家组对涉案"搅拌机"的取样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情况进行了讨论和综合质量技术分析,作出以下建议和结论:
部分涉案"饮料"在受检时的霉菌数量,超过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规定的霉菌总数限值。
1.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并通过CMA/CNAS资质认可,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2.科学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每个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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