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脱发化妆品功效检测评价方法要求

4次 2026.01.14

  聚焦毛发健康护理需求,防脱发化妆品是通过科学配方搭配营养成分(如泛醇、咖啡因、植物提取物),辅助缓解脱发症状、强韧发丝的化妆品类别,严格的防脱发化妆品功效检测是其安全有效的关键。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防脱发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必须有充分科学依据,而合规的防脱发化妆品功效检测评价方法与规范的数据管理技术,是确保产品通过注册、规避监管风险的核心支撑。


防脱发化妆品功效检测


  防脱发化妆品功效检测评价方法要求


  2025年12月中检院两项防脱发化妆品技术导则的正式落地,彻底终结了行业“功效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合规无标准”的乱象。导则明确要求,防脱发化妆品功效评价需根据“防脱发剂+防脱发辅助剂”的组合类型选择对应方法,不同组合的评价路径、试验设计、指标要求差异显著,企业需精准匹配避免方法误用:


  (1)仅含防脱发剂的产品:人体/非人体双路径可选


  防脱发剂作为直接发挥功效的核心原料,其评价可选择人体试验或非人体试验,但需满足严格的方法学要求:


  A.人体功效评价方法


  试验设计:采用双盲随机对照设计,参考《防脱发化妆品防脱功效评价方法》要求,受试者需经2周洗脱期筛选(60次梳发法脱发计数>10根),最终样本量≥200例(试验组≥100例、对照组≥100例),年龄覆盖18-60岁,头发长度5-40cm且不超过肩胛。


  检测周期与指标:连续监测12周,核心指标包括4周/8周/12周的脱发计数(减少率≥20%判定有效)、毛发密度(增长率≥10%)、毛发直径(增幅≥8%),同时记录头皮刺激性不良反应。


  技术要点:采用精度≥0.1mm²的毛发密度分析仪,固定顶区、前发际线等3个标准采样区域,通过图像分析技术量化毛发参数;统计分析需采用SPSS软件进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确保试验组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B.非人体功效评价方法


  适用前提:仅适用于单一防脱发剂原料验证,需补充人体相关性佐证,不得单独作为产品注册的功效依据。


  核心试验:


  透皮吸收研究:采用Franz扩散池法,以猪耳皮肤为模型,24小时透皮率需≥5%,确保原料能穿透头皮角质层到达毛囊;可结合差示扫描量热法(DSC)、X射线衍射(PXRD)验证原料分散状态,提升渗透效率。


  机理验证试验:开展5α-还原酶抑制活性测试(抑制率≥30%)、真皮乳头细胞增殖试验(增殖率≥15%),明确原料作用靶点;采用3D毛囊器官模型,观察毛囊生长周期延长效果,提供可视化功效证据。


  (2)仅含防脱发辅助剂的产品:强制人体对照试验


  防脱发辅助剂无直接防脱功效,需通过与空白对照的对比验证其协同作用,导则明确禁止采用非人体试验单独评价:


  试验设计:设置“含辅助剂产品组”与“不含该辅助剂的空白基质组”,受试者筛选标准与样本量要求同人体试验,确保性别、年龄、脱发严重程度等基线特征均衡。


  核心要求:试验组需在12周脱发计数、毛发密度等核心指标上,显著优于空白对照组(P<0.05),且需证明产品整体具备防脱功效,不得仅依赖辅助剂的保湿、舒缓等基础作用宣称防脱。


  (3)同时含两类原料的产品:双报告双重验证


  需同时提交“产品整体功效报告”与“防脱发剂机理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


  产品整体功效试验:以“不含防脱发剂的产品”为对照,开展12周人体对照试验,验证产品整体防脱效果,指标要求同仅含防脱发剂的人体试验。


  防脱发剂机理验证:单独开展防脱发剂的透皮吸收与靶点试验,明确核心原料的作用机制,避免因辅助剂干扰导致功效数据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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