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测项目及标准

28次 2025.06.04

  隐形眼镜护理液是专用于隐形眼镜护理的,具有清洁、消毒、冲洗或保存镜片,中和清洁剂或消毒剂,物理缓解(如润滑)隐形眼镜引起的眼部不适等功能的溶液或可配制成溶液使用的可溶性固态制剂,包括使用时可直接或非直接接触眼球的产品。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测有哪些项目及标准要求?


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测


  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测标准


  GB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隐形眼镜护理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与使用说明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隐形眼镜专用护理液产品。


  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测项目


  (1)理化性能


  外观:护理液应呈现无色透明液体,无浑浊、沉淀、异物等。


  pH值:正常泪液pH值在6.5-7.8,护理液pH值需接近该范围。


  渗透压:眼睛具有特定渗透压,护理液渗透压需与之匹配。


  有效成分含量:像消毒剂、清洁剂等有效成分浓度需达标,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行业标准的顺序选择测定方法,每份试样平均测三次,取其平均值,保证护理液发挥清洁、消毒等功能。


  过氧化氢残留量:对于双氧水护理液,使用后过氧化氢需中和彻底,避免灼伤角膜。


  与镜片的物理相容性:按ISO/DIS11981方法测试,确保护理液不会对隐形眼镜材质造成损害。


  (2)微生物指标


  活菌计数:精确称取2.000g试样,放入20.0mL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PBS)内(如产品含有抑菌成分,则用中和剂代替PBS),完全溶解后取样检测。


  致病菌检测:按GB15979-1995《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A中的方法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等致病菌检测,不得检出这些致病菌,因为它们一旦进入眼睛,易引发严重眼部疾病。


  无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无菌检查法”测试(如产品中含有抑菌成分,须先用薄膜过滤法处理),确保护理液在生产、储存过程中未受微生物污染,维持产品无菌状态,保障眼睛健康。


  (3)消毒效果:检测护理液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白色念珠菌、茄科镰刀霉菌等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杀灭能力。


  (4)安全性项目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通过动物实验,评估护理液若不慎被误食后对生物体产生的急性毒性反应,判断其是否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致突变试验:检测护理液成分是否具有致突变性,避免长期使用对人体遗传物质产生不良影响,如导致基因突变等。


  皮肤刺激试验:将护理液涂抹于动物皮肤,观察皮肤是否出现红斑、水肿等刺激症状,评估其对皮肤的刺激性,由于护理过程中护理液可能接触眼周皮肤,需确保其不会对皮肤造成伤害。


  眼刺激试验:直接将护理液滴入动物眼睛,观察眼睛是否出现结膜充血、角膜损伤等刺激症状,这是评估护理液安全性的关键指标,确保其接触眼球时无刺激性。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判断护理液是否会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如接触性皮炎等,保障使用者皮肤安全。


  细胞毒性试验:将一定量受试物加入细胞培养液中培养细胞,通过对细胞生长和增殖的影响来评价护理液对哺乳动物细胞的潜在毒性作用,避免护理液成分损伤眼部细胞。


  (5)稳定性


  成品稳定性:通过加速老化实验等方式,模拟护理液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变化,评估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稳定性,确保未开封时,具有清洁、消毒、中和等功能的产品保持其功能,无上述功能的产品维持其最低有效成分含量。


  开封产品抛弃日期:确定开封后护理液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保证质量和安全性的使用期限,一般为3-4个月,避免开封后因成分失效或微生物污染而对眼睛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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