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V设备质量鉴定:技术协议符合性的科学判定

4次 2026.07.07

在工业智能化升级过程中,AGV(自动导引车)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协议约定,是供需双方争议的焦点。近日,中科认证接受委托,对一批涉案"AGV设备"进行质量鉴定,以明确其交通管制功能、定位精度、生产节拍、充电及续航能力是否符合双方技术协议及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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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供需双方于2024年签订《购销合同》《AGV项目技术协议书》《工程更改通知单》《销售合同》等,需方向供方采购"AGV设备"用于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板材生产的运输工作。

需方认为,涉案"AGV设备"的交通管制功能、定位精度、生产节拍、充电及续航能力等不符合双方约定,无法正常投入使用。供方则认为,涉案"AGV设备"已正式使用过,在项目现场经过相关项目评比活动。

双方对涉案"AGV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为明确涉案"AGV设备"是否存在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质量问题,需方提出进行质量鉴定。

鉴定过程

中科认证派出鉴定专家组,依据《购销合同》《6#车间物料运输AGV项目技术协议书》《7#车间物料运输AGV项目技术协议书》及相关国家标准,对涉案"AGV设备"进行现场勘查、部件核查、性能测试和技术分析。

1. 部件缺失核查

鉴定专家组对涉案AGV设备部件进行核查核对,确认无线AP数量相符;中继通讯电箱、路径二维码、反光柱存在缺失;物流与仓储管理系统因设备软件未注册、无开机密码,缺失情况待验证。

2. 双方配合情况

按函件要求,供方未完成设备调试与问题排查,需方未搭建符合要求的模拟测试场地,双方均未履行配合义务。

3. 设备性能判定

设备技术方案已变更,但未重新约定参数;因缺乏运行条件,无法验证交通管制、定位精度等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鉴定意见

鉴定专家组对涉案"AGV设备"的相关资料、现场调查勘验情况和测试数据进行了讨论和综合技术分析,给出以下鉴定意见:

现有配合条件下,暂无法对"AGV设备"的交通管制功能、定位精度、生产节拍、充电及续航能力等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符合技术协议、合同约定进行判断。

技术启示

本案对AGV设备质量争议的责任界定具有参考价值:

1. 技术协议约定的明确性

AGV设备的技术参数(交通管制功能、定位精度、生产节拍、充电及续航能力)应在技术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作为质量鉴定的依据。技术方案变更时,应重新约定参数并书面确认。

2. 配合义务的重要性

质量鉴定需要供需双方的配合(设备调试、问题排查、测试场地搭建)。若双方均未履行配合义务,将导致无法验证设备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 第三方质量鉴定的客观性

在AGV设备质量争议中,委托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是明确责任归属的科学途径。鉴定机构应依据技术协议、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分析。

本案鉴定由中科认证完成,检测依据《购销合同》《6#车间物料运输AGV项目技术协议书》《7#车间物料运输AGV项目技术协议书》及相关国家标准,通过现场勘查、部件核查、性能测试和技术分析,给出了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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