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914次 2023.08.24

  如何理解“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摘要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如食品、服装、家电、汽车等。我们购买或使用这些产品时,都希望它们符合我们的期望和需求,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为我们服务。然而,我们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质量不佳的产品,如过期的食品、破损的服装、故障的家电、召回的汽车等,这些产品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便、损失甚至伤害。那么,我们如何判断某个产品是“合格”的还是“不合格”的呢?在我国,有哪些法律和标准可以帮助我们进行这样的判断呢?本文将从法律和标准的角度,对“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概念、判定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民法典;缺陷;瑕疵


  一、“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概念


  在我国,对于“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概念,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法律和标准可能会有不同的表述和解释。但是,我们可以从一般的角度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一些归纳和理解。


  “合格产品”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标准和约定的要求,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使用功能、效果、价值等方面的缺陷或瑕疵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相关法律、标准和约定的要求,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使用功能、效果、价值等方面的缺陷或瑕疵的产品。


  从这个角度看,“合格”和“不合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们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标准和约定。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法律、标准和约定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结果。例如,一种食品,在我国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格品,因为它含有超过国家标准限量的某种添加剂;而在其他国家可能被认定为合格品,因为它符合该国家标准限量的要求。


  二、“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标准


  在我国,目前对于“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标准,主要来源于两部重要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两部法律从商品质量安全以及对“合格”和“不合格”的定义、要求和方法进行了规定。下面我们分别介绍这两部法律中关于“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一)《产品质量法》中关于“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产品质量法》是一部专门针对商品的质量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产品责任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商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商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即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商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根据这一条款,我们可以将商品质量分为三个方面:安全性、使用性和符合性。安全性是指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判断。使用性是指商品具备应有的使用功能、效果、价值等,主要依据商品本身或其说明来判断。符合性是指商品符合生产者或销售者表明或承诺的质量水平,主要依据商品标准或实物样品来判断。


  如果一个商品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则可以认定为一个“合格产品”;如果一个商品不满足以上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要求,则可以认定为一个“不合格产品”。例如,2018年,某品牌婴幼儿奶粉被检出含有超过标准限量的苯丙氨酸,存在影响婴幼儿健康的隐患,该批次奶粉即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民法典》中关于“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民法典》是一部对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做出了全面规定的法律,包括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及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第一编属于总则,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等相关的法律内容。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部分提到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纠纷。该部分第四章专门规定了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法》中相应规定基本一致。此外,第三编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一十八条部分,还规定了瑕疵担保责任,即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根据这一部分条款,我们可以将产品质量分为两个方面:缺陷性和瑕疵性。缺陷性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判断。瑕疵性是指产品不符合约定或者标准的情形,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或者通常标准或者特定标准来判断。


  如果一个产品不存在缺陷性和瑕疵性,则可以认定为一个“合格产品”;如果一个产品存在缺陷性或者瑕疵性,则可以认定为一个“不合格产品”。例如,2022年7月,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因电池存在安全隐患而宣布召回部分车型,这些被召回的车辆即可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三、“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方法


  在我国,对于“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判定,在不同的使用场景,选用的判定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一类为非诉讼场景,主要为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群众投诉或例行进行市场监督抽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情况,这主要依赖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和设备。这些机构通常是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或认可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负责对商品或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这些报告或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另一类为诉讼场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产生民事纠纷,对产品的合格与否产生争议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现实生活中出现供需双方对产品有争议的情况时,一般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鉴定。


  因此,从判定方法上看,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我们应当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并依据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鉴定报告来进行判断,并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履行自己的义务。


  结语


  产品质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它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安全、幸福等诸多方面。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并了解“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概念、判定标准和方法,以便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正确地判断和处理。在我国,我们有《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这两部重要的法律,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我们应当运用这两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推荐资讯
推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