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

防洪评价是分析工程河段近期演变情况及其演变趋势,计算分析正常富水后的运行初期和实施近期阶段及竣工后,分析工程实施对现有的防洪提等水利工程以及涉水工程设施影响程度,进行工程对防洪以及河势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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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 评价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
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防洪 评价内容

防洪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位置,进行实地勘测和相关资料收集;
2、根据河道断面和实测暴雨资料,计算出设计洪水流量、行洪能力、设计洪水位等;
3、分析计算管道穿越后河道的冲刷和淤积情况;
4、根据防洪评价计算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结合工程穿越江河设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防洪 评价路线

在经过实地调查、全面了解项目工程穿越江河位置及设计情况的基础上,收集相关资料,吸收已有防洪规划成果,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 服务优势

1.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并通过CMA/CNAS资质认可,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2.科学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每个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3.技术专家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可提供专业、迅速、全面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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