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检测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年对其进行集中空调检测。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集中空调检测 政策要求

随着集中空调的普遍推广,办公楼,商场,影院、宾馆、游泳馆等公共场所中广泛采用空调通风系统。集中空调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产生多种污染物,主要包括:微生物、颗粒物、纤维、挥发性有机物及藻类等。
根据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要求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当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湿热(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如在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或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立即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后7日内,由经培训合格的检验员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

集中空调检测 服务对象

酒店、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展览中心、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等场所的集中空调检测通风系统。

集中空调检测 评价标准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DB11/T 485-202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394-201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T18204.5-2013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19210-2003

集中空调 检测要求

根据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至少检测1次,发现集中空调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项目检测参数
送风卫生指标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
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冷却水、冷凝水卫生指标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检测 服务优势

1.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并通过CMA/CNAS资质认可,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2.科学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每个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3.技术专家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可提供专业、迅速、全面的一站式服务。


4.服务网络遍布全球,众多一线品牌指定合作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