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vs皮肤致敏试验 区别在哪?

7次 2025.10.16

  在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中,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与皮肤致敏试验均针对皮肤局部反应,但二者在评估目标、作用机制、试验设计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需明确区分以满足合规要求。化妆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与皮肤致敏试验,是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规避企业合规风险的核心环节,二者共同构成化妆品皮肤安全性评价的关键防线。


化妆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化妆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与皮肤致敏试验的区别


  一、核心评估目标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聚焦单次、短时间接触后的“即时性局部炎症反应”,核心目标是判断产品是否会在接触后数小时至数天内引发皮肤红肿、红斑、水肿、水疱等直接刺激症状,评估的是产品对皮肤屏障的“直接损伤风险”,属于“非免疫性毒性反应”评估范畴。


  2)皮肤致敏试验


  聚焦反复接触后的“免疫介导性过敏反应”,核心目标是判断产品是否会诱导机体免疫系统产生记忆性反应,导致后续再次接触时出现迟发性过敏症状,评估的是产品对免疫系统的“致敏风险”,属于“特异性免疫反应”评估范畴。


  二、作用机制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的作用机制


  无需免疫系统参与,主要是受试物中的刺激性成分直接破坏皮肤角质层屏障,导致皮肤细胞受损、炎症介质释放,进而引发局部炎症反应。反应发生迅速,且与接触剂量直接相关——剂量越高,刺激反应通常越强烈。


  2)皮肤致敏试验的作用机制


  需经历“诱导期-激发期”两步免疫过程:


  诱导期(致敏阶段):反复接触受试物后,其致敏成分被皮肤中的朗格汉斯细胞摄取、加工,呈递给T淋巴细胞,激活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记忆T细胞,此阶段通常无明显皮肤症状;


  激发期(反应阶段):再次接触相同致敏成分时,记忆T细胞快速增殖并释放细胞因子,引发皮肤迟发性过敏反应,反应强度与免疫记忆相关,而非单纯依赖接触剂量。


  三、试验周期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周期短,通常为72小时内:仅需单次染毒,之后观察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的皮肤反应,无需长期跟踪,即可判断刺激强度。


  2)皮肤致敏试验


  周期长,通常为4-6周:需经历“诱导染毒-休停-激发染毒”三个阶段:


  诱导期:每周2-3次染毒,持续2-3周,让机体产生免疫记忆;


  休停期:停止染毒1-2周,避免诱导期的直接刺激干扰激发反应;


  激发期:单次染毒后,观察72-168小时的皮肤过敏反应,整个过程需4-6周才能完成。


  四、观察指标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指标聚焦“局部炎症的量化评分”,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分为:


  红斑/焦痂形成:0分(无)、1分(轻微红斑)、2分(明显红斑)、3分(中度至重度红斑)、4分(红斑伴焦痂);


  水肿形成:0分(无)、1分(轻微水肿)、2分(明显水肿)、3分(中度水肿)、4分(重度水肿);


  最终按总分判定“无刺激”“轻度刺激”“中度刺激”“重度刺激”,无免疫相关指标。


  2)皮肤致敏试验


  指标聚焦“过敏反应的特征与发生率”,核心包括:


  皮肤反应类型:是否出现湿疹、丘疹、水疱、脱屑等过敏特异性症状;


  致敏发生率:计算出现过敏反应的动物/人数占比;


  反应强度分级:按过敏症状严重程度(如轻度红斑、重度湿疹)评分,最终判定“无致敏性”“弱致敏性”“中度致敏性”“强致敏性”。


  五、适用场景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普遍风险评估:无论使用者是否为敏感肌,只要产品存在直接刺激成分,均可能引发反应,因此所有新原料、高风险成品均需强制或按需开展,评估“对大多数人是否安全”。


  2)皮肤致敏试验


  适用于敏感人群的特异性风险评估:仅针对免疫系统敏感的人群,部分人接触后会引发过敏,而多数人无反应,因此更侧重评估“是否存在潜在过敏风险”,常用于含香精、防腐剂、染发剂等易致敏成分的产品。


  六、法规要求


  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新原料:法定强制开展,所有化妆品新原料均需提交该试验报告,无豁免例外;


  成品:高风险场景(如含限制条件原料、驻留类产品)必须开展,低风险场景(如原料合规的淋洗类产品)可豁免,属于“基础安全必做项”。


  2)皮肤致敏试验


  新原料:仅“可能具有致敏性的原料”(如香精、防腐剂、植物提取物)需强制开展,无致敏风险的原料(如简单保湿剂甘油)可豁免;


  成品:仅含易致敏成分、或宣称“敏感肌可用”的产品需按需开展,普通保湿、清洁类产品(无致敏成分)可豁免,属于“针对性风险评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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