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多环芳烃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26次 2025.07.31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污泥中多环芳烃的限值标准,检测污泥中多环芳烃的含量是为了确保污泥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防止不合格污泥对环境造成污染。通过对不同来源污泥中多环芳烃的种类和含量进行分析,可以追溯污染的来源。污泥多环芳烃检测标准规范是什么?


污泥多环芳烃检测


  污泥多环芳烃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在CJ/T221-2023《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中,针对污泥多环芳烃检测有着明确且详细的标准规范要求。该标准于2023年12月26日批准发布,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了旧版的CJ/T221-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


  1)检测方法要求:


  标准中规定了两种用于测定城镇污泥中多环芳烃的方法,分别为气相色谱-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此方法利用气相色谱将多环芳烃各组分分离,再通过质谱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其原理是基于不同多环芳烃化合物在气相色谱柱中的保留时间不同以及质谱特征离子峰的差异来实现对目标物的准确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通过流动相带动样品在色谱柱中分离,利用紫外或荧光检测器对多环芳烃进行检测。不同多环芳烃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的分配系数不同,从而实现分离。在使用该方法时,要选择合适的色谱柱、流动相组成及比例,优化检测波长等条件,以提高检测的分辨率和灵敏度。


  2)样品采集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厂的脱水污泥样品应符合HJ/1166中的相关规定,选取当天新鲜污泥,采用多点取样的方式,保证样品重量不小于1kg,这样能使采集的样品更具代表性,减少因采样不均导致的检测误差。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系统污泥混合液应按照HJ494、HJ493执行,在生化系统反应池的末端,水面下1m-1.5m处采集污泥混合液,并需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分析测定,因为生化系统污泥混合液的性质可能随时间和位置变化较大,所以严格规定采集位置和时间对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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