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要求及目的

44次 2025.04.27

  在辐射防护中,应该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长期的个人剂量监测,以评价个人的有效剂量当量、约定剂量当量或摄入量。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


  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当可能发生一定水平的体内污染时,对个人的排泄物、体液进行监测,用全身计数器直接测量体内的放射性,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体内污染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要求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第二十四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不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一)具有保证个人剂量监测质量的设备、技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其他条件。计量认证的相关事宜,请具体咨询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的范围和条件,按官方回复要求执行。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目的


  个人剂量监测的目的在于评价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及早发现放射事故并实施对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个人剂量监测,能够掌握工作人员所接受的电离辐射剂量,以确定其是否可能造成辐射损伤、或发生随机性效应的几率。个人剂量的监测数据,是对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定级的重要依据。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


  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戴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6次,每次2〜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放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豁免水平以上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了使检测结果可靠,所使用的个人剂量计应该有足够的灵敏度,使个人所受的不同种类、不同能量的辐射的照射剂量都能够记录下来。剂量计应有合适的量程,一般要求测量的累积剂量在0.1毫戈瑞〜10戈瑞之间,体积小、重量轻、机械性能好,有良好的能量响应,方向依赖性小。目前,最为广泛使用的是热释光剂量计。对于特殊监测和事故监测,应使用高度可靠性、超过某一剂量阈值能自动报警的直读式剂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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