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洁净厂房检测指标要求及等级标准

93次 2025.04.2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对除菌除尘和卫生要求分级。食品生产洁净厂房应明确其中生产的关键控制点、关键区域和背景区域,并应分别定级。判断食品工业洁净用房是否符合标准,需进行相应的第三方洁净厂房检测。


  作为第三方洁净车间厂房检测中心,中科检测具备多种洁净领域检测项目的CMA资质,能为医院手术室、血液病房、ICU病房、化妆品厂房、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生产厂房、电子厂房、食品生产厂房、制药车间、电子厂房、生物安全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不同洁净环境提供洁净工程检测服务,以及各种洁净相关实验。


食品生产洁净厂房检测


  食品生产洁净厂房检测等级标准


  Ⅰ级:高污染风险的洁净操作区。高污染风险是指进行风险评估时,确认在不能最终灭菌条件下,食品容易长菌、配制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闭等状况。


  Ⅱ级:Ⅰ级区所处的背景环境,或污染风险仅次于Ⅰ级的涉及非最终灭菌食品的洁净操作区。


  Ⅲ级: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洁净操作区。


  Ⅳ级:属于前置工序的一般清洁要求的区域。


  食品生产洁净厂房检测指标要求


  (1)微生物指标


  Ⅰ级:空气浮游菌,静态标准5cfu/m3,动态标准10cfu/m3;∅90mm空气沉降菌,静态标准0.2cfu/30min,动态标准4.2cfu/4h;动态表面微生物标准,若是接触皿(55mm)与食品的接触表面,标准为2cfu/皿,与建筑的内表面,标准为不得有霉菌斑,若是5指手套的表面微生物,则要求为<2cfu/手套。


  Ⅱ级:空气浮游菌,静态标准50cfu/m3,动态标准100cfu/m3;∅90mm空气沉降菌,静态标准1.5cfu/30min,动态标准24cfu/4h;动态表面微生物标准,若是接触皿(55mm)与食品的接触表面,标准为10cfu/皿,与建筑的内表面,标准为不得有霉菌斑,若是5指手套的表面微生物,则最低要求为5cfu/手套。


  Ⅲ级:空气浮游菌,静态标准150cfu/m3,动态标准300cfu/m3;∅90mm空气沉降菌,静态标准4cfu/30min,动态标准64cfu/4h;动态表面微生物标准,要求与建筑的内表面,不得有霉菌斑。


  Ⅳ级:空气浮游菌,静态标准500cfu/m3;动态表面微生物标准,要求与建筑的内表面,不得有霉菌斑。


  (2)悬浮微粒指标


  Ⅰ级:静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粒/m3,≥5μm的上限为29粒/m3;动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0粒/m3,≥5μm的上限为293粒/m3;


  Ⅱ级:静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00粒/m3,≥5μm的上限为2930粒/m3;动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000粒/m3,≥5μm的上限为29300粒/m3;


  Ⅲ级:静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000粒/m3,≥5μm的上限为29300粒/m3;


  Ⅳ级:静态下,≥0.5μm的上限为35200000粒/m3,≥5μm的上限为293000粒/m3;


  (3)温度和湿度


  1、当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有特殊要求时,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温度和湿度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2、当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Ⅰ级、Ⅱ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20℃~25℃,相对湿度应为30%~65%;Ⅲ级、Ⅳ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30%~70%。


  (4)照度


  1、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0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一般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200lx。


  2、辅助工作室、走廊、缓冲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100lx。


  3、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5)噪声


  Ⅰ级洁净用房的噪声级(静态)不应大于65dB(A),其他等级洁净用房噪声级(静态)不应大于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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